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 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时间 2023-06-27 09:37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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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甲公司不服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向商品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字[2014]第《关于第11717992号“NATURASIBERIC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号*(简称第30436号决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用商标“NATURASIBERICA”的主要识别部分相同,其整体含义无明显区别。这两个商标作为一个整体不容易区分,因此构成了类似的商标。商标申请指定的肥皂、玫瑰油等商品与被引用商标核准的肥皂等商品相似,二者并存会造成市场上的混淆和误解。申请商标和引用商标已经构成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类似商标。根据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驳回该商标申请。甲公司不服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第30436号决定,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

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申请商标与引用商标构成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注册。引用商标是否构成抢注不能作为决定申请商标是否应当注册的理由,这种情况不在本案范围内。某公司主张中止审理缺乏法律依据。

律师说法: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本案中,申请商标与被引用商标的字母组合相同,图形部分在构成和整体效果上相似。申请商标指定的肥皂等商品与引用商标核准的属于相同或者近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引用商标构成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一审法院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认定正确。甲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肥皂等商品上指定使用的申请商标能够与引用商标相区别,且不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引用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否构成不正当手段抢注行为,不属于本案范围。虽然被引用商标已被提起商标异议,但被引用商标至今仍是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障碍。《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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