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如何补偿』承包土地被征用,离婚后仍可获得补偿款

时间 2023-06-23 10:19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有“征收承包地如何补偿”的疑问。承包地被征收,离婚后仍可获得补偿。下面就用丢西姆女网的故事来聊聊吧!

案情介绍:离婚后承包土地被征用,女方要求获得补偿款

李与张于1994年10月15日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在高良县高良涧镇渠南村4组,并于1996年2月生下一女。在1998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李女和张南的三口之家各有2。每人1亩地,得了6。一共3亩地。2006年1月1日,李女和张南通过法院调解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张南所有。自从离婚后,张南一直没有再婚。这块土地已经被张南耕种了。2011年承包土地被征用3。5088亩,征地补偿款109825.44元,由渠南村委会支付给张南。现在李女起诉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

法院判决: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可以获得补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李女与张南离婚后,其户籍迁入娘家,即渠南村委会9组,但仍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再承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承包地。李女承包经营权对应的承包地还在张南名下,而李女和张南之前承包土地时,是按照一家三口的份额来分的。土地被征用后,李女没有接受安置,因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律师说法:离婚后承包土地被征用,离开居住地一方仍可获得补偿款

1.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取得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农民名义取得夫妻及其子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是夫妻或家庭的共同财产,但基于承包经营权的受益人是夫妻或家庭的共同财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时,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其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立法目的分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土地承包经营者实际耕种损失的补偿,应当归实际耕种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质上是对失地农民失去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也是对他们未来的一种生活保障。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离婚后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自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是独立的。离婚协议中,原告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没有处分其承包经营权。因此,原告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和相应的收益。

由于土地附着物权益的复杂性,权利人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对于“征收承包地如何补偿”的解读就到此为止。如果承包地被征收,离婚后还能得到补偿。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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