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否特殊职务作品 以及作品归属权

时间 2023-06-17 10:25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都有关于(如何确定作品是否具有特殊立场以及作品的归属)的疑问,那么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来说说吧!

案情简介:如何认定是否特殊职务作品,以及作品归属权

2011年3月29日,某大学向科技部申请本项目成果验收时,在验收信息表中注明“由于合作项目的推进,本项目在数据制作、研究内容、软件功能等方面较合同规定有了很大程度的深化和拓展。但由于本次合作项目涉及国家海洋划界项目,且鉴于海洋划界的保密性和中日东海划界的***敏感性,发表内容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因此论文发表时间有所延迟。目前《椭球上海洋划界中的比例线法技术研究》项目的数据存放在某大学的档案室。

张和傅是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的工程师。2013年10月25日两人完成的《基于GIS的海洋划界技术方法研究》,发表于2013年第10期(总第439期),《测绘通报》。本文分为绪论、海洋划界的原则和方法、海洋划界的技术和模型(平行线法、圆弧包络线法、滚圆法、两点法/三点法)。认为吴某文章的组织结构和十一部分700多字的表述和观点是抄袭吴某文章的。曾来津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及张交涉未果,故委托律师就本案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请求判令张、付某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侵犯其作品的复制发行权。

法院判决:应当认定不属于职务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署名该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吴某声称本项目的研究报告即第4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研究报告(专著草稿)》是自己的创作,并认为吴某不仅是《海洋划界技术分析》项目的总体负责人,而且是研究报告的负责人。虽然课题组由几个成员组成,最终的研究成果涉及不同的第一完成人,但与本研究报告第四章的内容有关。即专著《椭球上海洋划界中的比例线法技术研究》、论文《地球上自然图形集间比例线问题及海洋划界关键技术研究》和中英文专题网站《地球椭球面上海洋划界中的比例线法》都是分析型海洋划界技术。第一完成人为,张、付某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无法提供反驳证据证明上述章节中其他创作者的存在。因此,本院依法认可《吴某》为第四章研究成果。

律师说法:是否属于职务作品

张、傅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否认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认为该作品应归国家或高校所有。首先,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海洋划界技术的研究进展》、《海洋划界技术分析》和《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号文件,没有规定863计划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当然归国家所有。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国家才能根据需要行使某些权利,除非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其次,“《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一文只是对国内外现有的、公开的海洋划界技术背景、特点和方法的综合分析,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问题;再次,从涉案研究报告保存在某高校档案馆供相关公众查阅的方式来看,以及研究报告第四章对应的课题本身和课题成果均为公开的事实来看,不涉及保密和敏感问题,因此不能推断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国家。最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由A大学支持,但无证据证明该项目由A大学主持,代表A大学意志创作,由A大学承担,从而构成A大学著作权的法人作品,因此,作为涉案的创作者,吴M

以上是对如何认定具有特殊职务的作品以及作品的所有权的介绍。其他问题,你可以详细咨询Fabon的律师。

《海洋划界技术分析》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女性健康信息,你还想看什么?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