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举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满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由谁负?

时间 2023-07-10 09:34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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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s劳动关系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终止,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王某于2016年1月2日进入某企业,并于当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试用期2个月。2016年2月27日,单位以王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随后提交仲裁,认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违反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理由:单位在录用员工时,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又不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

律师说法:员工试用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一、试用期是什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相互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考察适应期。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不得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案中,单位与王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期限的上限,违反了《劳动法》。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本案中,公司未向仲裁庭提交证明王不适合该工作的标准和事实等证据材料,同时也未提交王任职期间的工作导致公司早期亏损的证据。因此,解散公司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第三,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或者不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改正或者以劳动者试用期后的月工资为基数支付已经履行完毕且超过法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不得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了试用期,试用期就没有了

《劳动合同法》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试用期已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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