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签订离婚协议却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有效吗?

时间 2023-08-03 10:17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签了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有效吗?)如果你有疑问,那就从Diu Sim女网的故事来说吧!

案情介绍:离婚前签署离婚协议的一方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邓与孙育有一子。结婚之初,原、被告夫妻感情很好。后邓阻止孙外出做家教,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夫妻之间的关系时好时坏。2012年5月,孙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交给邓。邓承诺,如果儿子由他抚养,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妻子,价值40万元)归男方所有,则办理离婚手续。同年7月,双方到土地管理部门将原登记在孙名下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全部变更到邓名下。但邓反悔,不同意离婚。同年8月初,孙某从家中搬离至出租屋居住,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准许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驳回孙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邓某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相爱。一段时间后,双方互相了解,自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较好。两个儿子还小。从双方诉讼反映的情况来看,儿子非常需要父母的爱。双方离婚会对儿子造成伤害。故对孙的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010年5月,孙谋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交给邓某。虽然邓某口头承诺离婚,且双方履行了共同财产分割部分,但可以认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但由于邓某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离婚协议缺乏合同成立的要件,且事后邓某反悔,拒绝离婚。因此,不能仅根据一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就判定双方离婚。《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虽变更为邓名下,但该土地使用权为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与原登记在孙名下的土地使用权相同。

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需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生效。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就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或意见。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处理的约定,是离婚必须双方同意,夫妻双方签字,正式离婚后才生效的财产协议。

2.离婚协议是终止夫妻人身关系的协议。它是一个重要的协议,只有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即双方签字是其成立的前提。否则,即使有证人在场证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也因一方未签字确认而在法律上无效。

3.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以解除婚姻为基本目的。婚姻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同意离婚为前提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协议不生效,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当然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邓与孙经人介绍而相爱。一段时间后,双方互相了解,自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较好。两个儿子还小,现在儿子非常需要父母的照顾。双方离婚会对儿子造成伤害,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010年5月,孙谋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交给邓某。虽然邓某口头承诺离婚,且双方履行了共同财产分割部分,但可以认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但由于邓某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离婚协议缺乏合同成立的要件,且事后邓某反悔,拒绝离婚。因此,不能仅根据一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就判定双方离婚。《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虽变更为邓名下,但该土地使用权为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与原登记在孙名下的土地使用权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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