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房产证骗贷罪的案例]伪造房产证骗取借款,构成诈骗罪吗?

时间 2023-08-03 10:15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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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伪造房产证骗取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2014年5月,刘某某、宋某某预谋以假房产证为抵押向他人借款,偿还刘某某在银行的借款。后两人通过街边的小广告联系他人制作假房产证。5月15日,宋某、刘某持假证到王某处,用假房产证作抵押,骗取王某处贷款15万元。他们约定借一个月,并承诺到期不还就把房产卖给王。到期后,两人都无力偿还。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款为名,使用伪造的房产证骗取刘某某14.55万元,数额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律师说法:伪造房产证骗取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客体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诈骗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所谓诈骗,是指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做出行为人想要的财产处置。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五亿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刘某某、宋某某制作假房产证,属于捏造等虚假事实。第二,一个人通过假房产证抵押,骗取王某某的贷款,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4.55万元,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如果刘某某、宋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时,这两人有预谋,有共同行为,是共同犯罪。认定刘某某、宋某某的行为时,还应当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等证据予以证明。对刘某某、宋某某量刑时,应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刘某某、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自愿缴纳罚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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