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送回乘客失物后索要200元 法律是否支持索要报酬?

时间 2023-09-23 10:05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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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送回乘客失物后索要200元

10月22日晚6时许,孟先生在临潼区打车时,不慎将驾驶证包和银行卡遗落在车上。第二天早上,他接到交警部门的电话,说有个出租车司机拿着他的驾照包,交警队查到他的信息后才联系他。孟老师很高兴,买了几包烟感谢司机。但司机见到对方后,表示不想抽烟,并称拿到驾照包后,已经多方寻找孟老师,并已支付他人钱款、误工等费用,需要200元。孟老师开着司机的车去银行取了200块钱,对方才还了他的行驶证包。事后,孟老师觉得极其难受,于是当天就联系了司机的出租车公司,要求他们公司协调退款,并要求司机道歉。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要求司机退钱并批评司机,但道歉被司机拒绝,此事被搁置。第二天,他将此事投诉到临潼区出租车管理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权强制司机退钱,也没有相关依据处罚司机。有人建议孟先生报警。

当事司机表示很委屈为此支出耽误营运

“我确实要了200块钱,但是有原因的。”司机老康说,孟先生下车后,另一名男乘客在后座发现了这个包,想据为己有。“我可以说最后给了对方50块钱才把包拿回来。”老康说,然后他放弃了操作,去失联乘客下车的地方寻找失主。期间,他还与乘客目的地小区的保安进行了沟通。后来他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建议向交警部门要驾照信息。最后,第二天早上他联系了交警队的孟先生。“我排队等了很久。”考虑到自己已经为此支付了50元,并且通过多方查找乘客信息耽误了运营,老孟表示只向对方索要200元。“当时有人目击,一直感谢他,说钱不是问题。”老康说,对方声称自己没钱,或者说自己带对方去银行取钱。过程中,乘客拿着车号和监督卡,口口声声说要表扬他,没想到第二天因为乘客投诉被叫到出租段谈话。老康说,事发后,他也查过相关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要求仓储费和误工费。

孟老师同意老康的说法,说他说表扬的是对方没有收钱,主动送回来的情况。但对方应该把包交给车队处理,而不是自己去找乘客要钱。这正是他向司机抱怨的,并不矛盾。

拾得人能否向失主索要报酬及误工费?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遗失物、漂流物或者流浪动物应当返还失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此外,《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再次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提供服务的义务的,受益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的哥在返还乘客失物过程中产生的油费、误工费等是必要的费用,可以由乘客支付。需要强调的是,没有要求返还拾得的遗失物进行赔偿的;《物权法》还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但没有规定报酬的数额或者比例。

中国的《物权法》规定,当业主来收取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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