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假的规定>年假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 2023-06-21 09:37金融资讯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年假的规定。年假有什么规定?相关内容,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带朋友们看看吧!

案情简介:对年假有争议

本公司自2008年3月30日至2013年3月29日与谭签订劳动合同。至于2008年1月1日前的年休假,谭在2008年1月1日前已休完年休假。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年休假,由于谭的工作特点,谭已休完全部年休假,且多次未经领导批准自行休假,已超过年休假所需时间。

法院判决:一、公司支付谭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7517.24元。二、公司支付谭某未休年假工资4161.6元。三、公司支付谭某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171.05元。

律师说法:年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员工休假条例。

文章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5天;达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达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可见,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明年6月30日后的年假。

第五条

新员工在用人单位就业并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年休假天数以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换算方法是:

(本单位全年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也就是明年6月30日以后,你要享受180365天乘5天年假。

根据《员工手册》关于职工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及谭的工作年限,确定谭2006年休年假4天,2007年休年假5天,2008年休年假6天,2009年休年假7天,2010年休年假8天。作为负责管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的休假提供证据。公司目前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谭在2006年至2008年、2010年休年假,故应承担举证不实的法律后果。谭作为其员工,在2008年1月1日前应享受相应的年假,2008年1月1日后,谭也应按照《员工手册》。

关于2008年1月1日后未休年休假工资部分,由于双方约定谭在2009年已休年休假7天,公司无需支付谭200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公司应按照《员工手册》约定的年休假天数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应规定,按月工资标准3000元支付谭的工资。公司应支付谭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4275.88元。

以上是关于“年假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问题,请咨询Fabang的专业劳工律师。

所以《对年假的规定年假是如何规定的?》的内容到此为止。希望这个内容对朋友们有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