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茶中添加了玫瑰花冠王,竟被要求支付十倍赔偿金

时间 2023-06-20 10:01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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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玫瑰花茶中添加了玫瑰花冠王,竟被要求支付十倍赔偿金

大自然公司在淘宝上经营旗舰店。2017年6月26日,刘在该店购买玫瑰花茶12支,共计2616元。这个商品每4盒算一份,一份218元,一共48盒。大自然通过快递将货物交付给刘。根据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玫瑰是一种药。该商品为普通食品,不应添加玫瑰花冠,但实际添加了玫瑰花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于是,刘坚持要求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玫瑰中只有双红玫瑰可以用于普通食品的生产,其他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涉案商品为普通食品,非保健食品,只能使用双红玫瑰。涉案商品配料表中记载的添加剂为“玫瑰皇冠王”。对于添加剂是否为双红玫瑰,大自然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但该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我院认定涉案商品为双红玫瑰以外的品种,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判断如下:1。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48箱玫瑰花茶返还被告,被告返还原告货款2616元;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6 160元。案件受理费52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律师说法:食品药品中的添加物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刘从大自然公司购买商品,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因此,作为销售者和生产者,自然公司应该确保其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销售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物,但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可见,玫瑰花是一种药,不应该作为食品添加到玫瑰花茶中。自然公司作为销售者、生产者,应当明知商品添加了不应添加的物品,但仍生产、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刘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购物款十倍的请求应予支持。

以上是“玫瑰花茶加了一顶玫瑰花的皇冠,却被要求十倍赔偿”的案例介绍。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是生产厂家还是销售者,都要保证自己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有争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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