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父亲电视被起诉 入室盗窃如何定罪?

时间 2023-08-25 09:58金融资讯

今天,我带你去偷我父亲的电视。入室盗窃怎么定罪?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带朋友们看看相关内容吧!

偷父亲电视被起诉

今年3月26日下午3点多,家住市未央区北辰大道附近的贾大爷回到家,发现自家前门被撬开,挂在客厅墙上的三星电视机不见了。经民警调查,偷放在门口电视机的不是别人,正是贾的儿子贾某。

原来,案发当天下午,贾某乙的父亲离开了安,不在家。他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锤子、螺丝刀等工具来到父亲的住宅区,准备实施盗窃。途中遇到朋友王(另案处理)两人结伴而行。到了房子后,没有钥匙的贾某和王某用锤子和螺丝刀撬门未果,便向别人借了一把撬棍,终于将门撬开。

进入房间后,贾在客厅看到一台液晶电视,便将其盗走,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朋友。4月1日,贾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贾交代,他把卖电视机的500元钱都花光了。经鉴定,被盗电视机价值400元。近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贾提起公诉。

入室盗窃如何定罪?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无论入室盗窃次数多少,无论盗窃价值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入室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和居住权,还容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室盗窃的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刑法进行了修改。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入室盗窃”的理解和把握,可以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入室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盗窃与外界相对隔绝的人的住宅的行为,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居住场所的渔船、出租居住的房屋等。

在认定“入室盗窃”时,要注意:一是“户”的范围。这里的“家”是指住所,其特点有两个方面:提供他人的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绝。前者是功能性特征,后者是场所性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宾馆,临时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备上述两个特征,也可以认定为“户”。营业场所和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商店,营业时间不认定为“户”,非营业时间根据情况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违法性。进入他人住宅的目的是实施盗窃罪。盗窃虽然发生在室内,但如果行为人不是以实施盗窃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暂时在室内实施盗窃,则不属于“入室盗窃”。

所以《偷父亲电视被起诉 入室盗窃如何定罪?》的内容到此为止。希望这个内容对朋友们有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