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路见不平”助警 盗窃犯罪嫌疑人被抓到

时间 2023-08-25 10:00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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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路见不平”助警抓贼

深圳南山区西丽派出所民警郭当时正驾驶一辆警用摩托车在辖区巡逻。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我在他的上衣里发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东西,通过照片对比怀疑此人,和之前在我辖区这里作案的嫌疑人很像。”经技术手段确认,该男子姓顾,此前涉嫌在深圳南山、宝安等地多次入室盗窃。发现踪迹暴露后,嫌疑人走到路口,上了一辆出租车。郭警官见状,用警用摩托车拦下了出租车。“嫌疑人在前排用脚踹开了门。既然他踢开了,他就准备好越狱了。我抓住他的脖子把他按在地上。他拼命挣扎的时候,我喊抓贼。”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两名年轻男子跑了过来,帮助郭警官将嫌疑人制服。在嫌疑人身上,郭警官起获了一批赃物,后移交派出所。当郭警官得知热心的小何和是广西人,正在到处找工作时,他立即向上级报告了这一情况。18日,经过考试,小何和郑潇通过保安公司被招进了警辅队伍。

盗窃犯罪嫌疑人被抓到

对于有轻微盗窃行为,偶尔因灾盗窃财物,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而无赃物或赃物很少的,可以不按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以由主管机关给予适当处罚。将盗窃自己的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区分开来。《解释》规定此类案件一般不能作为犯罪处理;如果真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该和社会上那些犯罪的人区别对待。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认定为犯罪。'

长度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

2.赃物全部退还并赔偿;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不分享赃物或少得赃物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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