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怎么判刑》集资诈骗罪中在审判时退还全部集资款的如何定罪量刑

时间 2023-08-20 09:47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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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后挥霍

2016年6月至12月,赵某以支付高额利息为由,编造借款理由,直接或间接向钱某、孙某等十人非法吸收120万元。后赵将上述资金用于购买汽车、偿还本息、个人生活费等。导致60余万元无法归还。2016年12月,赵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赵被刑事拘留后,他的家人被介绍到找律师。经过认真研判,指出,赵的集资行为属于诈骗,且数额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但赵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能积极退还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款,有很大的可能缓刑。

法院判决:成立集资诈骗罪,判处缓刑

理由: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鉴于赵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且赵的亲属积极代为偿还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款,对予以减轻处罚。赵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

律师说法:集资诈骗的数额是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非法集资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应当扣除案发前返还的数额。行为人为集资诈骗活动支付的广告费、代理费、手续费、回扣,或者贿赂、礼品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因集资诈骗支付的利息,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但本金未返还且可以冲抵本金的除外。本案中,赵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编造借款理由,直接或间接向他人借款,吸收数额巨大,并将非法集资款用于买车、个人生活费等挥霍支出,致使案发前集资款60万元无法归还。赵的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鉴于赵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且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赵某的家属积极代赵某退赔所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款,大大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综上,对赵灿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实施第五条第一款、第三款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金额按th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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