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身患重病母亲欲离婚 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时间 2023-07-13 10:09金融资讯

【身患重病的儿子和想要离婚的母亲能否获得法院支持】是很多朋友的疑问。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案例简介:儿子身患重病母亲欲离婚

2007年,女子欧某某与男子廖某在深圳打工时相识相恋,后在东安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2月11日,她生下儿子廖晓谋。2011年7月2日,她生下女儿廖某怡。男生廖肖某,肝硬化,肝功能亢进。2010年2月11日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院门诊就诊,2016年12月22日至25日在湖南省儿童医院住院。欧某某与廖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7年7月3日,欧某某诉至东安县人民法院,请求与廖某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现以双方仍未和解,夫妻关系已彻底破裂为由,欧某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廖某离婚,请求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证据不足不准离婚

法院认为,欧某某与廖某系自由恋爱,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双方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和婚姻关系。欧某某与廖某结婚近十年。双方都要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把夫妻感情融入家庭生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儿童廖晓某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双方都应承担抚养和治疗孩子疾病的法律责任。他们不应该因为孩子患了病就抛弃孩子,推卸抚养孩子的责任,以离婚为由拒绝抚养孩子,这既违背家庭伦理,也违背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理性处理家庭矛盾,以家庭和睦和孩子健康成长为念,夫妻关系还是可以改善的。据此,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儿子身患重病母亲欲离婚,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在孩子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双方都要承担起抚养孩子和治疗孩子疾病的法律责任。他们不应该因为孩子有疾病就抛弃孩子,推卸抚养孩子的责任,甚至以离婚为由拒绝抚养孩子,这是违背家庭伦理和法律规定的。本案中,欧某某与被告廖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双方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和婚姻关系。双方都要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把夫妻感情融入家庭生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孩子廖某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双方应承担抚养廖某、治疗廖某疾病的法律责任。他们不应该因为廖小某患有疾病而推卸抚养责任,也不应该以离婚为由拒绝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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