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男子将车借醉酒朋友驾驶 被判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时间 2023-07-02 10:03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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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车借醉酒朋友驾驶

2018年2月19日,闫某(已因危险驾驶被处罚)与邹某在闫某朋友家吃饭喝酒。次日凌晨1时许,颜某想回尤溪老家,于是向苟某借了一辆车,苟某将车钥匙交给颜某。他们从蔡晓家出发,颜某负责开车,苟某拿着手机导航。之后因为车在高速入口处撞了指示牌,被高速交警查获。经查,驾驶员闫某有强烈的酒味,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84mg/100ml。经抽血检测,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4月11日,颜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0天,并处罚金6000元,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构成上包括主犯和共犯,而共犯根据其分工又分为帮助犯和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采用说服、放纵、教唆、教唆、收买等方法。把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犯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犯构成教唆犯。协助犯罪是指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对主犯提供帮助,但只是辅助行为。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构成共同正犯。行为人(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在刑法理论中是比较复杂的部分,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非疑难案件是很容易判断的。

本案中,闫某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邹某明知闫某醉酒,仍将车借给闫某,闫某开车,两人一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邹某将其车借给闫某,系闫某危险驾驶行为的从犯,后与闫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负责帮闫某看导航。邹某的行为仍属于帮助行为,邹某构成危险驾驶罪。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其罪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形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按照他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应当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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