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练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练车发生事故,陪练要担责吗?

时间 2023-09-27 10:15金融资讯

陪练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办|汽车训练时发生事故陪练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很多朋友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练车发生事故

2014年10月16日,邓某驾驶王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户车与关某发生碰撞,致关某受伤。案发前,王陪邓练习。事发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邓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邓负全责,关无责。关被诊断为全身多处骨折,累计伤残赔偿指数15%。

关要求邓某、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282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营养费5400元、第二次手术费用18 200元、残疾辅助器具5000元、残疾赔偿金66 53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护理费6800元、交通费1096元、财产损失2160元、鉴定费4000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邓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邓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万元商业三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邓作为机动车驾驶人,事发时未取得驾驶资格,但该原因并不能免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关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因此,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第三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可以单独向责任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对于管某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陪练需要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认定邓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事故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责任。对于管某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责任承担主体,王某认可其明知邓某未取得驾驶资格,且事发时陪同邓某进行培训。王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不仅在于将车辆借给无驾驶资格的邓某驾驶,还在于作为其教练陪同邓某驾驶。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负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必须以几个行为人的主观“共同意思”为基础。“共同意思”的表现之一是共同过失,即几个行为人对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有共同认识,但都有信心避免。

在这起事故中,无论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的邓某,还是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王某,双方对邓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危险行为都应有共同认识。特别是王某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对该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的危险性应当有较强的预见能力,但其仍陪同邓某练车。因此,他们对王陪邓练车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应有共同认识,但两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造成损害,其行为明显存在共同过失,其过错行为在本案中应构成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综上,王某、邓某对管某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陪练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陪练是否应该承担事故责任?)就是这样。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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