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报废车辆后发生事故 谁该承担责任

时间 2023-09-07 10:08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都有关于(报废车辆过户后发生事故谁该负责)的疑问,那么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来说说吧!

案例简介:转让报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

2014年4月18日11时许,段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机动车与王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三轮机动车后部与普通两轮摩托车前部相撞,致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负事故次要责任,段负事故主要责任。另外,段的无牌三轮机动车是胡某出售的报废车,是胡某从他人处购买的。

法院判决:转让报废车辆后发生事故,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号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强制报废车辆不准买卖。胡不具备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擅自购买他人报废机动车,未经拆解出售给被告人段,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结合案情,依法判决段某、胡共同赔偿王某医疗费损失67987.95元。

律师说法:转让报废车辆后发生事故,谁该承担责任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强制报废车辆不准买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其他依法禁止行驶的机动车多次转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请求让与人和受让人全部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胡不具备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擅自购买他人报废机动车,未经拆解出售给被告人段,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是关于“报废车辆过户后发生事故谁该负责?”相关问题的回答。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相关的问题,请咨询交通事故律师。

《转让报废车辆后发生事故 谁该承担责任》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女性健康信息,你还想看什么?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