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多次催要劳动报酬未果 能否得到偿还

时间 2023-09-16 10:00金融资讯

【农民工再三催促后能否拿到劳动报酬】是很多朋友的问题。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案情简介: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 多次催要未果

被告人苏某长期在辉县承包建筑工程。自2010年11月起,原告在被告承包的多项建筑工程中粘贴瓷砖,获取劳动报酬。和解后,被告应支付原告劳动报酬共计11900元,但未及时支付。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于2016年4月17日向原告出具了《和解声明》,称:“我欠老焦柳沟砖2200元、马500元、老李2500元、老王1500元、老张5200元,共计11900元。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于是成了官司。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11900元

1.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劳动报酬11900元?本案中,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提供了劳务,但被告未能及时支付原告的劳动报酬,双方之间存在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清偿债务而被告有义务及时清偿债务。根据原告在庭审中提交的陈述,足以认定被告拖欠其劳动报酬11900元的事实,依法应予支持。

2.你是否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催促劳动报酬的交通费300元、误工费1150元?

本案中,原告未能证明其在向被告要求劳动报酬的过程中支付了交通费并造成工作时间损失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民事责任,故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农民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因催要而支出的交通费和误工费,能否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期限。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不予采纳证据,或者采纳证据但予以训诫并处以罚款。

因此,本案中,农民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示赡养,而因迫切求助而要求支付交通费、误工费,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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