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徒手夺刀|男子掏刀刺伤劫匪,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时间 2023-09-07 10:24金融资讯

【警察徒手抢刀|男子持刀捅劫匪。自卫还是防卫过当?]这是很多朋友的问题。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男子掏刀刺伤劫匪

夏向李要钱被拒,于是纠集刘、张合谋殴打李。晚上10点多,夏再次用木棍向李某要钱,李某拒绝。就是用夏棍打李,把棍子打断。随后,刘、张分别用拳头对进行殴打。李见对方人多势众,便拿出一把长约30cm的刀,威胁说:“你敢再打!”夏立即喊道:“快去找石头和棍子来。”当刘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时,李追上了他,并在刘的背部刺了一刀。刘立刻倒在了地上。夏、张等人慌忙放下武器,将刘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刘为重伤。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本案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重伤造成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是夏某等三人向李某索要钱财未果,后对其实施暴力殴打。李某掏出刀防身后,去寻找凶器。目的是进一步伤害李某,是其非法侵权行为的继续。因此,李某的行为及时、适当,属于正当防卫。

我认为李构成正当防卫。首先,李面临的是持续的不法侵害。本案中,夏某等三人殴打李某后前往寻找凶器。其目的是继续对李的不法侵害,而不是中止侵害,中止侵害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从不法侵害的紧急程度来看,李的行为是及时的、适当的,应当属于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其次,李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夏等人使用暴力侵害李某的生命健康权,李某为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迫捅刺对方。

第三,李的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李面对夏三等人的非法侵害。根据当时的客观环境和情况,无论考虑到双方的手段、工具、人员等多少因素,防卫的力度和不法侵害的力度都有很大的悬殊。因此,李的防卫行为正当合法,不属于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都是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相关的法律问题。其他问题,你可以详细咨询Fabon的律师。

(警察徒手夺刀|男子持刀捅劫匪。自卫还是防卫过当?)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到此为止。希望对正在看文章!的你有所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