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内实施家暴 另一方能否在离婚后提起民事诉讼
很多朋友都有婚内一方实施家暴,离婚后另一方能否提起民事诉讼的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例简介:一方婚内实施家暴
张(女)与程(男)于2005年登记结婚。2008年5月26日,程某因家庭琐事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致张某身体多处受伤。医院诊断为头面部闭合性损伤、鼻骨骨折、双侧膝关节损伤等综合症状。于是,2008年8月5日,张某以程某犯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2008年11月6日,法院作出(2008)托刑初字第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2010年7月22日,张鼻骨骨折经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程于2008年6月11日提起离婚诉讼,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字(2011)第571号民事判决,裁定双方离婚。2010年8月12日,张向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程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6万余元。
法院判决:离婚后对家庭暴力造成的人身损害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本案张某人身伤害发生在2008年5月26日,2010年7月29日,张某鼻骨骨折经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即2010年7月29日确认侵害张权利的范围和损害数额,诉讼时效从2010年7月29日起算。故张于2010年8月12日以未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起诉要求程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张成某因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经鉴定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一是撤销托克托县人民法院(2012)托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二。程赔偿张某各项费用48664.31元。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程负担。
律师说法:一方婚内实施家暴,另一方能否在离婚后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是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被告人程某粗暴强势,其母目中无人。法官的辱骂行为可以证明家庭暴力是他们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一个完整的家庭解体了,但对张身体和精神的伤害却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张冷静理性,没有以暴制暴进行反抗,而是把法律作为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以往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通常只止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受害者离婚后很少提起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本案中,张对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的家庭暴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获得部分赔偿。离婚后因家暴造成人身伤害再次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对于此类案件,我给大家一些提示:第一,受害人可以及时收集、保留、固定家暴证据;第二,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判决书不能涵盖被害人应得的全部人身损害赔偿,被害人有权就不赔偿被害人的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关于“婚内一方实施家暴,离婚后另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相关问题的回答。如果遇到婚姻法相关的问题,请咨询婚姻律师。
对(婚内一方实施家暴,离婚后另一方能否提起民事诉讼)的解读到此为止。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上一篇 宁夏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
下一篇 信用卡积分有什么用
相关文章
- 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 夫妻双方均出轨 离婚后男子要求损害赔偿
-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具体有哪几种情形?
- 什么是抚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 『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夫妻离婚,共有股权是否当然转让?
- 离婚后孩子改姓 法律上对此有什么规定?
-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财产 是否能够再次分割
- 夫妻一方所负之债 离婚后另一方仍需连带
- 离婚后协议反悔在法律生效吗|夫妻签署离婚协议后反悔,该协议效力如何?
- 《婚前女方首付买房离婚后房产归谁》婚前一方出首付,离婚房产增值归谁?
- (孩子是供精试管婴儿离婚后归谁)夫妻离婚试管婴儿被判给无精症丈夫,涉及什么法律问题?
- 判决离婚后的上诉期内 是否可以进行婚姻登记
- (离婚时小孩的抚养费包含教育经费吗)离婚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教育开支为何不予支持
- [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可以分父亲遗产吗]离婚后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能否主张重分家产?
- <离婚后赠与孩子的房怎样撤销>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撤销吗?
- 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与他人生子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拆迁房赠与夫妻一方 离婚后归个人所有
- 《父母为买房提供款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给子女》父母为买房提供款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 离婚后一方强行带走孩子 是否构成民事侵权
-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 可以行使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