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地铁售货机硬币,盗窃罪如何量刑?

时间 2023-08-30 10:04金融资讯

关于地铁自动售货机硬币屡被盗,如何衡量盗窃罪的量刑?很多朋友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情简介:多次盗窃地铁售货机硬币

29岁的江西籍被告人李,多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但仍不思悔改。他发现,很多人把硬币投入地铁自动售货机,却拿不到饮料。他们没有通知相关管理服务人员排除故障,就动起了拦截硬币的“脑筋”。于是,李做了一个可以把硬币塞进自动售货机的纸插片和一个可以吸硬币的磁铁工具。今年5月5日,他将磁铁工具插入地铁7号线耀华路站封锁的自动售货机的投币口,吸走被困硬币,随后来到地铁11号线三林站站台。当他再次试图偷窃时,被警察逮捕了。民警当场查获自制磁铁工具1个、插页纸6张。在审讯中,李对其采用上述方法多次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查明,仅自2013年8月以来,他就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三次。

法院判决:李某构成盗窃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虽不高,但因多次盗窃且屡教不改,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说法:盗窃罪量刑标准

基本量刑:

1、构成盗窃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的,或者一年内在公共场所入室盗窃、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等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盗窃近亲属财产的,可以减轻基准刑50%以下。不犯罪的除外。

量刑情节: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系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给予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可以减轻基准刑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基准刑可以减少10%-50%。

2.对于犯罪未遂,综合考虑犯罪的程度、损害的大小和犯罪未得逞的原因,基准刑可以比既遂犯罪减少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给予从轻处罚,可降低基准刑20%-50%;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减轻基准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李盗窃自动售货机的行为虽然数额不大,但符合刑法关于多次盗窃(两年内三次)的规定,故大院认定为盗窃罪。

即上述多次从地铁自动售货机中盗窃硬币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衡量盗窃罪的刑罚。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详细咨询Fabon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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