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协议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公司只给我颁发了聘用证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时间 2023-08-06 10:25金融资讯

就业协议能代替劳动合同吗|公司只给我发了就业证,能代替劳动合同吗?很多朋友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工作不到一年,李被公司告知,一个月后公司将辞退他。

为此,李以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劳动合同第二笔工资。公司认为,公司给李出具了聘任书,应视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未果,李提出仲裁申请。

最终,仲裁委支持了李的仲裁请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本案中,该公司向李出具的业务约定书明显不具备上述条款。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本案中,该公司向李某出具的聘任书并非李某签字,不具有劳动合同效力。

因此,仲裁委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李双倍工资。

随着劳动者用工方式越来越灵活,通过签订用工协议、就业协议书、出具用工函等方式明确双方劳动关系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会越来越多。

这就需要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一是必须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保证形式完整;其次,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保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最后,从内容上,条款不能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保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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