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欠条不还钱』拿完货写下欠条却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时间 2023-06-18 09:57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有疑问,写了欠条但是拿了货不还钱怎么办?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例简介:买完货写下欠条却不还

润杰经营部的经营范围是苻坚建材零售。袁某、周某曾在润杰营业部买过板材。2016年6月5日,袁某、周某向润杰营业部出具借条,称:“今袁某、周某欠双流润杰板材2015年3月12日未付款46万元,大写肆拾陆万元。1.经双方协商一致,袁某、周某以昆明市世纪城咏春苑7栋4单元201203513号房产证抵押给,并承诺于2016年6月28日偿还第一笔欠款人民币60000元;第二次付款200,000元,贰拾万元整,7月10日前;剩余20万元于2016年8月20日前付清。二。如袁某、周某未按时支付首付款60000元及全款(欠款),润捷板可要求提前清偿剩余欠款,违约人自2015年12月起按日以欠款460000元、460000元为基数支付0.15%的资金占用利息。任何争议应在成都当地双流县人民法院解决。双方同意签字。”付款的债务人由周、袁签字盖章,润杰牌由签字盖章。此后,袁某、周某先后向润杰营业部支付29.5万元,未履行支付义务。

法官判决:支付货款及利息

袁某、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双流润杰板材经营部支付货款209388.59元及利息。

律师说法:欠条真实有效,应依法支付货款及利息

1.润捷营业部引用的借条第二项是否属实。庭审中,袁某、周某认可欠条中第一项的约定,对第二项的真实性有异议。但袁某、周某当庭放弃了对借条第二项真实性的鉴定,未能证明该项不真实。他们应该承担无法证明的后果,所以他们认可了借条的真实性。该债务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足以证明润杰经营部与袁某、周某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证明袁某、周某仍欠润杰经营部未支付的货款,并证明双方对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法有约定。

2.袁某、周某支付给润捷营业部的29.5万元是本金还是利息,资金占用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支付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销: (一)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2)兴趣;(3)主债务。”本案中,钟某、周某先后13次向润杰营业部付款,共计29.5万元。既然双方没有约定和解顺序,那么就应该把款项分成先冲抵利息,再冲抵本金。关于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法,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袁某、周某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向润捷营业部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润捷营业部主张按月息2%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没有法律依据,袁、周认为过高,故袁、周按年利率9%向润捷营业部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是适当的。

以上是我拿了货写了欠条却不还钱该怎么办的案例介绍。希望能帮你解决问题。对于司法实践中产生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提前咨询合同法方面的专家律师,更好地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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