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已约定履行顺序,一方瑕疵履行,相对方如何抗辩?

时间 2023-09-01 09:54金融资讯

关于瑕疵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已经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如果一方履行瑕疵履行,另一方如何抗辩?很多朋友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件简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乙方未足额交付定金,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并不予返还定金。

2015年6月23日,顾某(甲方)与张某某(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号,约定房屋位置及总价。协议同时约定,甲方一旦收到乙方50万元定金,即可为乙方准备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同意于2015年6月24日前在交易中心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本合同附有甲方的银行账户。当日,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了16万元定金。6月27日,甲方发函给乙方,称因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定金,通知其解除买卖协议,不退还定金。

(案号:(2015)沪民二(民)字第2582号)

裁判结果:双方已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履行顺序的,应按照协议履行,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上述房屋买卖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按照双方约定,先写明定金,再写明签订买卖合同时的付款金额和过户时的付款金额。同时,买卖合同的签订和过户都是在6月24日,可以推定先交50万定金,然后再签订合同,同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张某某并未足额缴纳定金,故顾某有权先行抗辩。

律师说法: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何行使以及行使的效力问题。

在上述案件中,争议的焦点是顾军先有抗辩权,是先交50万定金的行为还是先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履行顺序。如果一方未能先履行,则履约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第一履约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一履约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如果第一履行方不适当履行,第二履行方只能根据对方不适当履行的具体情况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且先履行抗辩权不一定适用,只有由当事人提出,符合法律规定,才能适用。同时,先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抗辩权,只能暂时免除后履行方的给付义务。先履行方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方仍应履行债务。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按合同履行。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甲方收到乙方50万元定金后,即可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无论从字面还是系统理解,都应该理解为乙方先交定金,然后甲方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前天乙方支付了16万元定金,但并不妨碍甲方提前行使抗辩权,因为甲方办理过户手续是一个整体行为,不能单独进行,且乙方支付定金有瑕疵,导致甲方无法处理付款,所以只有在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才有义务办理过户。同时说明甲方不退还押金的行为也是合法的、有据可查的。

以上是关于约定履行顺序、一方有瑕疵履行、对方如何抗辩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同时,对于司法实践中产生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提前在合同中咨询专家律师,更好地解决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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