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名誉侵权案一审落槌 法院判决“圈地门”举报人道歉

时间 2023-08-05 10:29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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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大基因母公司华大集团介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于3月15日对华大集团诉王德明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法院认为,被告王德明在公共互联网上发布的内容客观上降低了公众对原告华大集团的社会评价,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决十日内,被告王德明通过天涯论坛网站连续三天发表道歉声明,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18年6月14日,网上出现了一篇署名为《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 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的文章实名举报。华大基因原合伙人、南京长建实际控制人王德明向江苏省人民***举报华大基因骗取国家土地资源,在江苏省多个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8年6月27日晚间,华大基因发布公告称,华大控股(华大基因控股股东)、华大研究院(华大基因关联公司)未参与江苏任何房地产项目,也未收购土地资源;至于所谓的骗取国有资产和对过去的合作伙伴进行人身攻击和报复,文章提到,线索不清,质疑毫无根据,对企业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8年7月,华大集团向盐田区人民法院起诉王德明侵犯名誉权。华大集团认为,王德明多次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公开传播针对华大及其高管的侮辱性和不实言论,以“实名举报”为名恶意侵害企业名誉,贬损和降低企业良好的社会评价,混淆投资者视听和判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构成侵犯原告名誉权,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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