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借贷还是赠与?』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时间 2023-07-22 09:56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感兴趣的是(“父母为孩子买房买单,是贷款还是赠与?”双方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不管是赠与还是贷款),那就用丢西姆女网的故事来说说吧!

案情简介: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婚前,双方以194.8万元的价格在杭州江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其中首付105万元,孙父母出资60万元,余父母出资45万元。剩余款项89.8万元,其中39.8万元以余某佳名义借给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于2012年1月28日还清。其中以余某佳的名义向浙江省公积金贷款50万元,已于2012年5月21日还清。该房屋权属登记在孙谋、余某佳名下,登记时间为2011年6月22日。

法院判决: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法院认为,在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要赠与双方。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本案中,婚前双方父母对涉案房屋的出资均未提供证据证明是对双方的赠与,故双方父母婚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经计算,孙父母婚前出资60万元,余父母婚前出资461973.36元。婚后余某佳父亲的出资未提供证据证明是对其中一方的赠与,故余某佳父亲婚后的出资应认定为对、余某佳的赠与。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

那么,应该如何确定父母双方所购房屋的性质呢?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其次,本案中,杭州市江干区的房屋为孙谋、余某佳婚前购买,产权登记在孙谋、余某佳名下。结合双方父母的出资额来看,在婚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父母的出资是借贷或赠与双方,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因此,在孙谋与余某佳结婚后,余某佳的父亲出资886026.64元用于涉案房屋的抵押贷款。在没有证据证明该款项是借款或赠与余某佳的情况下,应认定余某佳的父亲婚后出资的款项是赠与孙谋和余某佳的。于是,孙要求每套房子平分,他得到的补偿不超过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获得的补偿。

以上是关于双方父母为孩子投资买房,是赠与还是贷款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详细咨询Fabon的律师。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借贷还是赠与?』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女性健康信息,你还想看什么?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