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无效的》擅自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无效

时间 2023-10-02 10:15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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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擅自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无效

2000年1月1日,李、顺义区大孙各庄镇胡村经济合作社(甲方)与顺义区大孙各庄镇胡村委会(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在35亩土地上提供标志沟(庙山王茜沟长),长107.5米,宽4米,只要用水;2。合同期限为2000年1月1日至2030年1月1日;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卖业务及其他。2014年6月16日,李昌齐与莫小凤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甲方所有,北京位于顺义区太阳各庄镇胡二村,有实物(房屋、树木等设施)。使用权和租赁权赋予乙方从事农业生产及种植、养殖等相关经营活动的权利。租赁土地基本情况:35亩土地名称标注王庙山,东柴林南宏利钢铁厂北侧绿地,李某与虎儿山经济合作社原合同,虎儿山村委会2000年1月1日签订的水果合同;2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1月1日。甲方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土地交付给乙方;3。租金应该用现金支付。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8万元租金;15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方送村委会备案。合同签订后,莫小凤于2014年6月25日交给李,租金8万元,2015。2015年1月22日,莫小峰将李诉至一审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未经村委会民主决策并报乡镇人民***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协商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求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效,李返还租金8。

法院判决:撤销租赁合同

法院认为,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可以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基本制度》。由于莫某祥租住的土地面积约为70亩,合同签订后李实际长期租用其面前的土地面积。李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显失公平,故莫小凤要求撤销该法律证据。在法院的支持下,李将租金8万元返还给莫小凤。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判决: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二、李返还莫小凤租金8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律师说法: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欺诈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民法〉的意见》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告知对方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诱导对方作出错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结合本案,那么,什么是欺诈行为,什么是虚假行为呢?故意隐瞒真相,可能欺骗他人,就是诈骗。欺诈是客观欺诈的基本要件。不存在客观的欺诈,意味着我国社会关系的法律保护没有受到侵害,欺诈不可能存在。《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第72条显失公平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或者利用对方当事人经验不足,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案租赁合同载明租赁70亩土地,但本案承租人只能租赁35亩土地,承租人李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故意隐瞒,未及时告知承租人李某。这一行为导致了承租人李的损失,故出租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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