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至北京市的不同区县,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时间 2023-07-12 10:29金融资讯

公司搬迁到北京不同区县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很多朋友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情简介:工作地点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

2013年6月,韩加入了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劳动合同约定他的工作地点在北京,月薪5000元。公司的办公地点位于大兴区的总部基地。该公司将于2015年12月28日搬迁至北京延庆县工业园区。韩的家住在大兴区总部基地附近。如果她搬到延庆县,她每天从公司到家需要六个小时,所以只能周末回家,这对她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韩不想去延庆县工作。他想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通知。但公司认为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在北京,安排韩到延庆工作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韩某随后申请仲裁。

支持韩主张的经济补偿。

理由:公司排除劳动者权利、免除其义务的标准条款视为无效条款。

裁决结果:的雇主应该为就业歧视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公司从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县搬迁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上的工作场所变更,进而属于劳动合同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就具体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场所是劳动者从事工作和生产的场所。工作地点变更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地点不一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是否影响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实质性变更。

本案中,虽然北京某科技公司与韩约定工作地点为“北京”,但由于北京范围太大,从北京市区开车到郊区需要5个小时左右。该条款在工作场所协议中过于宽泛,属于公司排除劳动者权利、免除自身义务的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由于韩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大兴区总部,且韩已在北京大兴区总部工作五年,因此北京大兴区总部应为韩的工作地点。从大兴区到延庆县大约四个小时的车程。从大兴区搬迁至延庆县将影响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导致韩与公司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实质性变化。所以,这属于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

根据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所;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等事项。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搬迁到北京不同区县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就是这样。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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