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后出手的一方是正当防卫吗?|一方先出手打人,另一方的还击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时间 2023-07-04 09:46金融资讯

【打架后开枪的一方是正当防卫吗?|一方先打人,另一方反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是很多朋友的问题。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案情简介:一方先出手打人,另一方还击

陈A和陈B因为土地纠纷,矛盾由来已久。2016年2月21日19时许,陈嘉在自家院子里大口吃猪食时,陈毅用木棍击打陈嘉头部,致陈嘉轻伤。陈家穗用狼吞虎咽猪食的木棍和陈毅打起来了。其间,陈嘉用木棍击打陈毅头部,致使陈毅因颅脑损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2月27日死亡。

法院判决:行为人以故意伤害为目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陈嘉以故意伤害为目的,用木棍击打陈毅头部,致使陈毅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律师说法:不能以对方先出手为由辩称构成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陈毅用木棍打陈嘉。如果陈嘉用木棍防卫陈毅的攻击以阻止非法侵害,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开始时,陈嘉的防卫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但之后两人开始互殴,说明陈嘉以故意伤害为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打斗中,陈嘉用棍子打死了陈毅。陈嘉没有杀害陈毅的主观故意,陈嘉应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当您在结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相信律师,Fabang专业的刑事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打架后开枪的一方是正当防卫吗?|一方先打人,另一方反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到此为止。希望对正在看文章!的你有所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