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上高速肇事 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时间 2023-06-10 10:11金融资讯

【实习司机独自开车上高速发生事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很多朋友的疑问。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案例简介: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上高速肇事

2014年,某贸易公司实习司机王某独自驾驶投保的机动车上高速。因操作不当,撞上护栏,导致修车费5万多元。保险公司拒绝索赔。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通过列举和补充细节的方式说明了免责事由的范围。“其他情形下驾驶”条款在性质上属于一般条款。虽然没有直接明确地列出其他不允许驾驶的情形,但是其内容非常明确。延伸强调了法律、法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禁止驾驶,与合同约定的“无证驾驶”、“驾驶证有效期限已过”等列举规定相协调,也是对列举规定的补充。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三年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本案中,中贸公司驾驶员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其行为已违反前述规定,故中贸公司驾驶员的行为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根据本案保险单中贸易公司的印鉴、商业保险单中“重要提示”的内容、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的字体和内容,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保险合同中前述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公众应当了解和理解,车辆驾驶人应当学习、理解和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因此,在保险公司对前述一般条款进行提示和告知后,无需对其具体内容进行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判决驳回了贸易公司的申请。

律师说法: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上高速肇事,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被保险人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单独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保险公司已尽到了提示相应免责条款的义务的,不承担保险责任。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三年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本案中,中贸公司驾驶员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其行为已违反前述规定,故中贸公司驾驶员的行为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根据本案保险单中贸易公司的印鉴、商业保险单中“重要提示”的内容、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的字体和内容,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保险合同中前述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公众应当了解和理解,车辆驾驶人应当学习、理解和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因此,在保险公司对前述一般条款进行提示和告知后,无需对其具体内容进行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以上就是说“见习司机单独驾驶造成的高速事故,保险人是否应该负责?”相关问题的回答。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相关的问题,请咨询交通事故律师。

(实习司机一个人开车出高速事故该不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是为了Diu Sim女网的故事来的。希望对正在看文章!的你有所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