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婚后发现其婚姻无效 遭遇无效婚姻应如何处理

时间 2023-09-20 09:59金融资讯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男女婚后发现婚姻无效应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带各位朋友去看看吧!

案例简介:申请人婚后发现其婚姻无效

申请人李某佳称,申请人的父亲与某某母亲是兄妹关系。2010年10月14日,申请人与某某在年幼无知的情况下,欺骗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共同有一个孩子。婚前李某佳与北某未建立感情基础,婚后李某佳与北某因北某的过错行为关系长期不良。同时,随着申请人李某佳与被申请人年龄的增长,以及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申请人知道双方为无效婚姻。为此,申请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申请人与某某的婚姻无效;案件受理费由申请人承担。

法院判决:依法宣告双方婚姻无效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李某佳的父亲与王某某的母亲有亲属关系,申请人与王某某的表兄弟有亲属关系。2010年10月14日,申请人与某某在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同居期间,双方关系并不好。2016年3月24日,申请人以双方婚姻无效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双方婚姻登记必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批准条件,不得违反法律禁止结婚。本案中,申请人与某某表兄弟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申请人与某某之间,禁止结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十条,以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申请人李某佳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的婚姻无效。

律师说法:男女婚后发现其婚姻无效 遭遇无效婚姻应如何处理

双方婚姻登记必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批准条件,不得违反法律禁止结婚。本案中,申请人与某某表兄弟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只要是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存在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所以应该解除。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一)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揭发;(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认定婚姻无效的,应当依职权主动解除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收回骗取的结婚证,宣布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妥善处理同居期间生育的财产和子女。可见,当遇到无效婚姻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由第三人向有关部门举报、曝光。

以上是“男女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欢迎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

所以《男女婚后发现其婚姻无效 遭遇无效婚姻应如何处理》的内容到此为止。希望这个内容对朋友们有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