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奥迪凌晨撞向人群 1死4伤该如何定罪?

时间 2023-08-30 10:27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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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奥迪凌晨撞向人群

新华网消息,一辆奥迪车突然高速驶来,将5人撞倒在地。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四人被送往医院的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奥迪司机是否如现场群众所说存在酒驾行为,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还在等待交警部门核实确认。

15日中午,封面新闻记者赶到事发地时,看到街道已经恢复平静,地面上只留下近10米长的刹车痕迹和行道树下焚烧纸钱的痕迹。

事发地点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紫瑞北街。这是两个社区之间的道路。路两边有一排停车位,都停满了车,只剩下中间两条车道。事发时,一名小偷偷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辆,被发现。街道办民警和巡逻队员赶到现场处理时,一辆奥迪车突然冲入人群,造成1人当场死亡,4名伤者被送往医院。“一个年轻人,好像喝多了。”

1死4伤该如何定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以及其他用于公共交通的场所;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载客或者运输货物以及进行特殊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因此,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和停车场,有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也属于“道路”的范围;在这些地方驾驶机动车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19522-2010),饮酒驾驶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1.在道路上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 mg /100 ml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如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资质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但这一事件也要区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行为人实施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行为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可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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