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父母婚前购买房屋,能否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 2023-07-16 10:07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有疑问(“婚内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一方婚前买房,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我们就在丢西姆女网的故事上说说吧!

案情简介:一方父母婚前购买房屋,能否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李与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由父母出资。为了不影响婚后购房,房子暂时登记在吴某父母名下。婚后感情破裂。2012年10月8日,李上诉至一审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该房产一半归李所有。

法院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合本案事实,“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与李结婚,涉案房产为与李的婚房”的约定,最迟形成于2007年10月20日,在李的母亲与张签订《拟购买涉案房产协议书》之前;但“购房款由父母出资,装修款、购车款由李父母出资”和“吴达、李达代因故暂代保管涉案房产”的约定,形成于父母于2007年10月24日与张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之前,最迟形成于2007年11月29日涉案房产登记在吴达、名下之前。故吴达、李达辩称书面文件内容为其将房屋赠与李某、吴某并要求撤销的说法不能成立。据此,法院确认涉案房屋为李与的共同财产。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本案房屋的归属

父母给新婚夫妇买房,写书面文件。离婚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如何确定?书面文件是否有效?

首先,本案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与其父母、李与其父母签订的书面文件的性质上。根据文字,明确写明涉案购房款由吴某父母出资,装修、家电、家具、汽车等。由李的父母出资,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帮助李和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父母在婚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的除外。因此,这份书面文件的性质应当认定为赠与。

其次,虽然该书面文件是在李与登记结婚后签署的,但该书面文件是对李与婚前婚后购买房屋、装修、家电、家具、汽车等行为的确认。涉案房屋实际已交付李、虽然尚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但书面文件中明确记载了涉案房屋暂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客观原因。

最后,应当认为上述约定已经在书面文件签署方内部生效。综上,从该书面文件的内容可以认定,父母出资的购房款系赠与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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