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1人死亡判缓刑案例】安徽一男子醉驾致6人死亡,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时间 2023-06-04 09:55金融资讯

最近有朋友问《【醉驾致1人死亡判缓刑案例】安徽一男子醉驾致6人死亡,被改判为无期徒刑》。今天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下!

时事热点

司机陈某酒后驾车,在安徽蚌埠繁忙的道路上高速行驶,连续撞上多人,导致6人死亡。一审二审都判了死刑。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量刑不当,撤销二审裁定,发回重审。2017年1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安徽省高院对陈某案再审的终审判决,陈某被判无期徒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规定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第二号】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律师说法

1.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陈某交代,事发前,他喝了不止一杯白酒和两杯啤酒,后来去唱歌又喝了三瓶啤酒。法院审理查明,当晚23时10分,陈某在严重醉酒状态下驾驶其车,以100-108 km/h的速度行驶至工农路万达广场西门附近,连续撞击路上行人,致6人死亡。陈某驾车撞上路边公安岗亭后停车,导致岗亭严重受损。他下车找人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逃离现场。陈某因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而被判有罪。知道自己醉酒超速,通常可以预见到自己的非正常驾驶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但陈某相信自己可以避免。之后,陈某有意识地请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表明他无意直接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人员伤亡是他不希望发生的结果。但是,陈某的犯罪情节仍然很恶劣,后果也很严重。综合以上因素,认定陈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量刑情节。在此案的一审和二审中,陈某被判处死刑。但是从辩护律师的角度来看:陈某是间接故意犯罪。撞人后,其爱人下车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蚌埠市山乡路派出所投案自首。陈某当庭认罪悔罪,其家属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而且被害人走机动车道过马路,对事件有责任。综合以上情况,死刑过重。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接受了陈某量刑过重的意见。陈某最终被安徽省高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滴酒不沾,出行平安

以上{【醉驾致一人死亡缓刑案】安徽一男子因醉驾致六人死亡被判无期徒刑}已有解读,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