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昂贵”手包将拍卖 镶嵌超过4500颗钻石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世界上最贵”的手包,它将被拍卖,上面镶有4500多颗钻石。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带你去看看吧!
“世界最昂贵”手包将拍卖
据报道,这款Mouawad 1001 Nights钻石钱包包由18K金制成,镶嵌了4500多颗钻石。这些钻石多为无色钻石,包括105颗黄钻和56颗粉钻。据拍卖行称,珠宝商花了8800多个小时才完成手袋复杂的钻石工艺。《一千零一夜》手袋是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的“世界上最贵的手袋”。它在2010年的原价是380万美元。
拍卖收入如何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就拍卖、变卖财产取得的全部收入申报纳税。拍卖收入主要分为两部分:标的物拍卖价格和佣金收入。对于这两部分的征税,具体来说,可以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
1.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号》(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规定,拍卖人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受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经营单位购进拍卖物品并转卖的,应当照章征收增值税。
对于应税货物,买方支付的佣金已随拍卖价款一并缴纳增值税;如果以执法部门名义拍卖没收的动产,需要向国税部门申请或者减免增值税,经批准后,只缴纳买方支付的佣金,不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二条规定,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因此,拍卖行委托给拍卖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不动产所有人需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拍卖行向委托人和买家收取佣金,营业税分别按5%征收;对拍卖行向委托人收取的佣金征收5%的营业税。
(二)个人财产拍卖行为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其个人财产,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拍卖个人财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拍卖单位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证明,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照转让所得的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物品经文物部门认定为境外返还文物的,按照转让所得的2%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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