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现合同目的解约 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时间 2023-09-21 09:49金融资讯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合同未履行时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相关内容。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带朋友们去看看吧!

案情简介:未实现合同目的解约,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尹某称:2016年7月22日,尹某(买方)与曾某(卖方)、A公司(居间方)签订买卖合同。主要约定为曾某自愿出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建筑面积106.21平方米的XXX房(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XXX,以下简称)一套。该房屋销售总价为740000元,付款方式为:尹于2016年7月22日向曾支付定金20000元(受A公司委托,在曾提前还款后将产权证委托给A公司时支付给曾);尹于2016年9月22日前完成60万元抵押贷款的银行审批;曾办理了1104房的抵押手续;办理手续时,尹向曾支付了首付款12万元。本合同签订后,尹某、曾某认可其共同委托A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双方应向A公司支付服务费一、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2.何某、曾某、A公司连带返还尹某定金4万元、中介服务费及预付费用15580元;赔偿尹因购买房屋造成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损失5000元;赔偿尹预期损失4万元,共计10058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何某、曾某、A公司负担.他说:同意解除买卖合同;因尹某未履行银行认可并支付12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存在违约行为,其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应当返还定金

经审理查明,殷应支付A公司中介服务费14800元。曾某通过A公司向指定担保公司借款,需支付提前还款费用6000元,由曾某、尹某分别负担。合同末尾的卖方是何某代曾某签字。当日,尹某向A公司支付15580元(其中中介服务费12580元,预付费用3000元),A公司向尹某出具收据。尹某向曾某支付定金20000元,曾某向尹某出具定金收据。曾某本应向尹某返还定金2万元,尹某诉请何某及A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何某受曾某委托出售涉案房屋,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法律后果应由曾某承担。尹某诉请解除买卖合同,曾某、A公司均表示同意。三方一致同意取消销售合同。尹某能否要求何某、曾某、A公司共同分两次返还定金给他?根据合同约定,尹应在2016年9月22日前完成60万元抵押贷款的银行审批;曾办妥房的抵押手续。尹某与曾某互有同时履行的义务,因双方均未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曾某应将所收定金返还尹某。尹某能否要求何某、曾某、A公司共同返还居间服务费及预付费用?由于A公司是居间人,促成了尹某与曾某签订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约定,尹某应向A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

关于合同目的未履行时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介绍就是这样。其他问题,你可以详细咨询Fabon的律师。

所以《未实现合同目的解约 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内容到此为止。希望这个内容对朋友们有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