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是怎么构成的罪名]单位犯罪是怎么构成的

时间 2023-08-16 10:32金融资讯

最近有朋友问《[单位犯罪是怎么构成的罪名]单位犯罪是怎么构成的》。今天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下!

单位犯罪是如何构成的?

1、单位犯罪的客体

单位犯罪主要分布在刑法分则的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7、8项罪名),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3条79项罪名),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1罪1罪),第六章。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23条33项罪名),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条3项罪名),第八章。贪污贿赂罪(4和5项指控)。

至此,可以看出,单位犯罪的客体对于不同的犯罪是不同的,主要是:

(一)国家安全;

(二)社会公共安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四)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5)社会管理秩序;

(六)国防利益;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的正常秩序。

无论侵犯的是哪种客体,与自然人实施同一犯罪时,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相同的。

2.单位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复合主体,是两个成分的组合。它不仅不同于单个学科,也不能单独视为两个学科。它是单位及其成员的组合,是有内在联系的两个主体。可以称为一个主体单位,也可以在具体量刑时一分为二,分别对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适用刑罚。也就是说,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以单位为形式,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内容。

(1)单位犯罪主体的形态是个单位。

A.业务单位。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以盈利满足社会需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基本经济单位。(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B.公共机构。是指依照法律或者行政命令成立,从事各项公益事业,有独立经费或者财产的各类社会组织。比如新闻、出版、学校、科研、医疗卫生机构等。

C.机构。主要指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党的机关。在我国,过去在政企不分的历史条件下,确实有一些机关参与了经济犯罪。但是,随着经济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机关参与经济犯罪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D.团体。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自愿组成某种社会活动的合法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艺术体育组织、学术研究组织、宗教组织、社会经济组织等。

(2)单位犯罪主体的内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A.主管。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是单位领导。这类人员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几个人。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单位领导;其次,其行为与单位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

B.直接责任人。是直接执行单位决定,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这类人员可能是单位领导,也可能是一般工作人员;可能人多,也可能人少。但无论职务还是人数,其行为必须与单位犯罪的危害后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3.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

单位犯罪的客观要求是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被法律界定为单位犯罪。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实施的行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或者有益性,那么单位就不能犯罪;相反,单位实施的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如果没有被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则不能构成a

具体来说,单位犯罪的客观行为包括单位领导人的决策行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实施行为,二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如果只有领导决策行为而没有具体实施行为,或者只有具体实施行为而没有领导决策,则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4.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

在我国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形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以故意为主要表现形式。第二种观点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故意,不能是过失。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司法实践中存在过失,构成单位犯罪的具体例子。比如《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七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八条、火灾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九条、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第三百六十三条。

单位主观上必须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维护局部利益而犯罪。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就不能构成单位犯罪。比如《刑法》非法采矿罪第343条,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个人谋取利益,而不是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即使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也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而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以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以上{【单位犯罪的罪名是如何构成的】单位犯罪是如何构成的}已经解读完毕,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