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的关系
最近有朋友问《浅析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的关系》。今天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下!
最近笔者接触了一些案例,发现有这样一种现象:某某丈夫因为夫妻矛盾,长期虐待妻子,导致身上多处受伤;父母虐待孩子;某某的儿子受不了年迈的父母而恶语相向,甚至互相打架;假设这些行为都是值得刑法部门处罚的,那么最终,这些行为都属于这样一个罪,虐待罪。
这时笔者有一个疑问: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其行为已经构成虐待罪,然后其行为造成的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如何确定犯罪?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为此笔者找了几个案例进行研究,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个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董珊珊,一个26岁的年轻女子,在结婚后的十个月里,多次遭到丈夫的殴打。她妈妈以“两人还是夫妻,不好管”为由,拒绝报警8次。结果,董珊珊被她的丈夫王光宇殴打致死。最终,王光宇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这起严重的家暴事件是2009年10月以来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大新闻事件。案例如下:
被告王光宇在与董珊珊交往期间曾殴打董珊珊五六次。2008年底,在被告的威胁下,董珊珊被迫登记结婚。此后,被告人对被害人董珊珊的殴打、摧残和折磨越来越多。被害人一次又一次从被告人的魔掌中逃脱,但总是在被发现后被被告人强行带走,关押起来继续殴打折磨。最后,董珊珊因伤势严重,在医院挣扎了两个多月后去世。死亡原因为多发伤、巨大腹膜后血肿和多器官功能衰竭。据受害者的母亲张秀芬告诉记者,“珊珊受了太多的苦。最好是立刻被杀。”“她肚子里有血,快要胀破了。最后脖子上开了个口子,放出的血一桶一桶往外流。”医生说,接诊了这么多病人,从没见过这么惨的打人。该案一审法官告诉记者,法院的判决是依法做出的,一切以证据为依据。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证据标准,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王光宇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了解,当时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原以犯罪嫌疑人王光宇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该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当以虐待罪追究王光宇的刑事责任。因此,王光宇被以虐待罪起诉至法院。公诉人称,王光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殴打被害人,主观上并非故意杀害或伤害被害人,而是因感情纠纷对被害人造成身心摧残和折磨。根据本案的综合证据,无法认定王光宇具有杀害或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客观地说,被害人董最后一次被殴打两个月后,在医院死亡。医护人员的证言和王光宇的供述均证实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是王光宇长期殴打所致,鉴定结论也证实被害人被殴打致感染后器官衰竭死亡。换句话说,受害者的死亡不是由王光宇最后一次殴打直接造成的,而是由长期殴打和虐待造成的。因此,承办人坚信,王光宇的行为符合虐待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是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基于虐待是一种连续的犯罪,具有规律性和一致性,以长期或持续的折磨和破坏为特征;但是,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不是连续的、长期的,往往是一次性的。虐待致重伤或死亡是长期殴打虐待的结果,受害人的健康因长期或经常虐待而逐渐受损,是累积的结果;但是,故意伤害造成的危害结果,无论多么严重,往往是由一个行为造成的。
社会争论
案件的处理结果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其中最大的争议是,如果被告人每天在被害人的饮食中添加一定量的对人体有害的微量元素,久而久之最终达到致死量,是否可以因为其具有长期性、规律性、一致性的因素而不认定为故意杀人?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法定最高刑可以达到死刑。此外,家庭成员之间虐待的法定最高刑罚仅为7年监禁。为什么?立法是为了给家庭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特殊保护,还是为了从轻处罚施虐者?如果是后者,结婚证就成了护身符,意味着法律纵容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和杀害,婚姻成了罪犯逃避惩罚的避难所。如果立法的初衷不是为了从宽处罚虐待者,而是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权益,在伤害罪和杀人罪之外规定了虐待罪等罪名,那么如果同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则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律师观点
我国立法者在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外设立虐待罪,初衷是为了加强对家庭中弱势成员人身权利的保护,弘扬尊老爱幼、互助互爱的传统家庭美德;目的是将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未达到伤害、杀人程度的虐待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设立虐待罪的初衷绝不会是只要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即使符合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也只能以法定刑相对较轻的虐待罪定罪处罚。
以上{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的关系分析}已经解读完毕,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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