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信用卡刷上瘾,透支百余万涉信用卡诈骗被捕

时间 2023-08-08 10:25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都有关于女性刷卡成瘾,透支百万以上,信用卡诈骗被抓的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女子信用卡刷上瘾

2009年,在红塔区朱金路经营一家美容店的刘(音译)去工商银行申请了他的第一张信用卡。此后两年间,刘通过柜台办理、网上申办等方式,申请了4张工行信用卡。为了尽可能提高信用额度,刘向银行提供了其名下全部资产的复印件,成功获得了100万元的信用额度,并在民生银行等其他6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

起初,刘使用信用卡后能够正常还款。转折点发生在2013年底,因为餐饮、商铺等项目投资失败,加上刘频繁刷卡消费,还款能力越来越弱。至2015年6月,刘使用的信用卡透支金额已达200余万元。此时,刘已无还款能力。

刘某信用卡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对刘某办理信用卡时提供的资产进行了核查,发现其名下资产已全部被刘某处置;另一方面,通过上门、电话、短信、系统语音提示等方式多次催收刘。但刘并没有偿还。随着催收次数的增多,刘开始以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甚至离开玉溪到外地居住等方式逃避催收,但在办理信用卡时也没有按照与银行的约定到银行备案。多次催收未果,仍无法联系到刘的工行工作人员向警方报案。

刘在明知其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刷卡消费、套现等方式使用其信用卡,致使透支款无法归还。经银行多次催收,他拒绝还款,并试图逃避银行催收。其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7年3月,刘在保山市隆阳区被抓获。

经查,刘某使用自己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还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供自己使用,使用后拒不偿还欠款,造成10人40张信用卡不同程度逾期,逾期金额达1亿余元,不仅损害了他人征信,也严重破坏了银行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巨大损失。

透支百余万涉信用卡诈骗被捕

恶意透支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催收不还”是什么?最高法院将“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作为本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旨在防止对行为人非法占有意图的任意推定。

第一,关于交付。在一般的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这个问题往往被银行和检察机关忽视。本案中,检方认为,按照银行的发卡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银行核实后按照填写的地址发放信用卡,或者发函通知申请人到银行领取信用卡。基于此,推定被告人何某填写申请材料并通过银行核查,银行自然会将信用卡按照申请材料中填写的地址交付给他,这就意味着何某已经取得并实际控制了信用卡。这种推定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刑事审判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认定被告人有罪,证据必须真实、充分,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当被告坚称自己从未领取过信用卡,且银行无法提供单方工作记录以外的信用卡服务证明时,则“推定”其根据银行卡发行的一般工作流程获得了信用卡,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第二,关于收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两次催收”必须是“有效催收”,即催收必须到达持卡人本人;并且两次催收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一般在一个月以上。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催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实施催收证据不足:电话、短信、信件的催收记录均为银行单方证据,无法通过电话录音、邮寄凭证等独立第三方证据予以证实;二、催收时间不当:根据委托催收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工作情况,三封信催收时间均在被告人何某服刑期间。因此,本案中的催收不能视为“有效催收”。

那就简单介绍一下“女子信用卡成瘾,透支百万以上,信用卡诈骗被抓”。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打电话给我们。

以上是对(女子信用卡成瘾,透支百万以上,信用卡诈骗被抓)的解读。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