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的情形)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录用劳动者又反悔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时间 2023-08-04 10:05金融资讯

【(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用人单位明确表示违背聘用劳动者的承诺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这是很多朋友的问题。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案情介绍:的工人不是被雇来索赔的。

威精密公司欲通过猎头公司招聘张三,于2013年12月28日以《录用通知书》 《体检通知书》和《报到通知书》发放张三。张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进行了体检,并与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然而,当张三在规定的时间到魏莹精密公司报到时,他被告知不会被录用。张遂向无锡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新区仲裁委决定不予受理,现张三诉至法院请求裁定: (一)魏莹精密公司赔偿张三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54000元(以张三在原单位工作6个月期间,即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7月6日,每月税前收入9000元计算);(2)魏莹精密公司支付张三体检费38元;(3)魏莹精密公司支付张三交通费1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魏莹精密公司负担。

法院判决:支持张三的主张。

本院认为,张三与魏莹精密公司之间的纠纷发生在劳动合同订立期间。此时,魏莹精密公司与张三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商,为订立劳动合同做准备,尽管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13年12月28日,魏莹精密公司向张三发出录用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和体检通知书,表示决定录用张三。报名时间确定为2014年1月13日,要求张三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上述行为足以使张三有理由相信魏莹精密公司会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在张三应魏莹精密公司的要求与原公司办理了辞职手续后,魏莹精密公司又来了

如果律师说法:的用人单位明确表示违背雇用劳动者的承诺,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订立合同的过失责任。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应当如实陈述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也应当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合理信赖。

2.用人单位已经明确表示录用劳动者并要求其离开原用人单位的,食言且未对不录用的理由作出合理说明,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订立合同的过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魏莹精密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8日向张三发送了《录用、报到、体检通知书》,表示决定录用张三。报名时间确定为2014年1月13日,要求张三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上述行为足以使张三有理由相信魏莹精密有限公司将与他订立劳动合同。然而,在张三应魏莹精密有限公司的要求与原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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