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产中介签订独家协议能否违约』绕开中介私自与房主达成协议,是否构成违约

时间 2023-07-23 10:17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都有疑问,和房产中介签订排他性协议算不算违约,不经过中介和房主达成协议算不算违约。所以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来说说吧!

案情简介:绕开中介私自与房主达成协议,是否构成违约

甲公司称,甲公司与刘某于2013年12月24日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验房确认书),刘某委托甲公司为其购买住宅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明确约定了双方的义务和服务报酬。合同签订后,A公司为刘提供住房,并无偿占用。刘看中后,A公司联系业主进行中介咨询。但刘某在A公司服务期间,绕过A公司与业主私下接触并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以刘某的名义以7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房屋。刘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应按合同约定向A公司支付服务报酬及违约金。

法院判决:应承担违约责任

刘是刘的女儿。刘虽表示与青岛贝斯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熟悉,但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是否委托青岛贝斯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房屋中介。且刘某、刘某均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涉案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远低于a公司的报价,故本院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刘某通过青岛贝斯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看房并签订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刘某与a公司的约定,本院确认刘某倾倒中介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被上诉人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青岛景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400元;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本案的违约责任

那么,本案中,刘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构成违约?

首先,甲公司(乙方)与刘(甲方)于2013年12月24日签订的《房地产居间合同》(验房确认函)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合同虽为A公司单方订立,但刘在签订时未提出异议,签订后在法定期限内也未要求撤销。所以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其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甲方或其亲友或其所在单位不得私下回避乙方与卖方之间本合同第五条确认的房屋的买卖/租赁交易。否则,甲方应按转让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14年5月27日,刘某义与涉案房屋原产权人邱桂林签订青岛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涉案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为74万元。刘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故刘违约,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应按涉案房屋成交价的2%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刘在A公司看房后,未与房屋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故A公司提供的居间服务未全部完成。而且刘某已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足以弥补A公司的损失,A公司不能要求刘某支付其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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