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篡改房屋价格 卖方可拒绝支付中介费

时间 2023-07-02 10:17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对中介伪造房价时,卖家可以拒付中介费这一点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件详情:房产中介变相“吃差价” 卖方拒付中介费

今年2月,沈委托某房屋中介公司出售自有房产,确定售价为122万元。中介找到买家黄后告诉沈,受让方在签合同时写了126万元的成交价,多出来的4万元是中介费,交给中介。之后中介、沈与受让方黄签订《商品房转让合同》。但事后经过沈与黄的交流,得知黄与中介机构员工无亲属关系,其真实购房款为122万元,需承担中介费及与过户相关的一切税费。双方去中介机构交涉,无果。3月28日,沈与黄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同意解除3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沈返还定金3万元,赔偿升值差价3万元。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事宜均已解决。此后,中介机构将沈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卖方拒绝支付中介费合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介谎称买方黄收取的4万元为房屋差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介无权赚取房价差价,且由于双方并未约定122万元以上的房价收益应由中介享有,故沈在被骗前提下支付4万元的约定不成立。中介赚取房价差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禁止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及补充协议应属无效。

律师分析:中介不得赚取差价

这是一个居间合同纠纷。居间人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不得向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交易信息,通过低价收房、高价卖(租)房赚取差价。本案中,中介机构在居间过程中向双方隐瞒了对方的真实报价,导致双方信息不透明,并向卖方谎称受让方正常购房款126万元中的4万元作为受让方缴纳税款、贷款和代理费的附加费用。在此基础上签订了总价126万元的房屋转让合同,并于次日签订了承诺书及补充协议,让沈同意支付差价4万元。这种赚取差价的行为明显违法,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终止,中介自然无权获得中介费。更多合同问题,请咨询Fabon专业律师。

对(中介伪造房价,卖方可以拒付中介费)的解读到此为止。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