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助学贷款还款公告

时间 2024-11-30 10:23信贷资讯

已毕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

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进入还款期,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通知要求,为促进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同时提醒贷款毕业生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现就我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还款对象

2021年及以前毕业且助学贷款本息未结清的学生(包含逾期贷款)。

二、还款方式

1、线上还款:一是支付宝还款。学生自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找本人贷款时生成的支付宝账号,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还款;或者登录支付宝利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这种还款方式可直接一键还款,操作方法:登录支付宝手机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关注后在“在线还款”中输入贷款时生成的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二是云闪付还款。登录手机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按提示进行还款。

三、现场还款时间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教育局窗口(0934-7169315);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0934-7124813)。

四、温馨提示

1、请各位贷款学生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归还助学贷款,逾期未归还者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有可能影响贷款人征信,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以后的房贷、车贷、信用卡的办理和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等方面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务必请你珍惜自己的个人征信,严重的违约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3、贷款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学生系统中个人信息为最新,特别是手机号码须为当前使用的号码,以便还款日前接收还款短信通知,以免造成逾期而影响个人征信。

4、本年度除必需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外,也可以提前还部分本金或全部还清,采用线上提前还款的需在系统中做提前还款申请。

镇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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