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墙面出现质量问题,能否以此拒付物业费处理】房屋墙面出现质量问题,能否以此拒付物业费

时间 2023-06-10 09:55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都有关于(【如果房子墙面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拒交物业费来处理吗】的疑问,那么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来说说吧!

案情简介:房屋墙面出现质量问题,能否以此拒付物业费

2012年9月1日,江南小区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江南小区业主自治公约》号。公约中明确规定,小区内不再采用物业公司的传统收费模式,小区内的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业主直接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缴纳,存入总账户。公约实施后,江南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2年11月开始按照公约进行独立管理。至2014年底,业主桑某尚欠2013年物管费615元、2014年物管费917元,共计1532元。江南小区业主委员会多次催促被告,被告迟迟不交。现江南小区业主委员会诉求:1。请求判令桑支付2013年物业费615元、2014年物业费917元,共计1532元;2.请求法院判令桑支付律师费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桑负担。桑回答,“我家整面墙漏水严重,我们和物业协商过,物业一直没有解决,也没有维修。如果漏水问题解决了,我们马上交物业费。”

法院判决:不支持被告的抗辩理由

法院认为,被告应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并承担原告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判断如下: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南小区业主委员会支付2013年度物业管理费615元;2014年物业管理费917元,共计1532元;二。被告桑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南小区业主委员会支付律师律师费500元。被告不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元(已由原告减半预交),由被告桑某负担。

律师说法:房屋墙面出现质量问题,业主不能以此拒付物业费

原告江南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由江南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业主大会授权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业主自治公约由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开发商与被告之间存在商品房买卖关系。原告和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根据我国法律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主张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原告维修,但其与原告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未约定后者对其房屋专有部分负有维修义务,商品房买卖与物业服务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被告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开发商索赔,不能因房屋质量问题将其对开发商的不满转移到物业公司,并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

以上是关于“如果房子墙面有质量问题,我们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在此提醒您,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缴纳物业费,享受物业服务。如果出现任何房屋质量问题,应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而不是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有争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墙面出现质量问题,能否以此拒付物业费处理】房屋墙面出现质量问题,能否以此拒付物业费》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女性健康信息,你还想看什么?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