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可以用异地公积金吗

时间 2024-04-14 09:14贷款问答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高级预警管理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各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实现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现根据《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公管委〔2021〕9号),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高级预警,公告如下。

一、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暂停异地贷款业务。

三、暂停办理购买同一套住房贷前提取公积金业务。

四、暂停非户籍地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五、暂停非户籍地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

六、实行贷款发放轮候制度。

七、降低购房提取有效期限至1年内。

上述管理措施自2021年4月1日起实行。

预警解除方式:当个贷率连续3个月低于95%且连续呈下降趋势时,解除部分管理措施。解除时间将对外公告,敬请留意!

2021年3月22日

许多人因为在外地工作,因此,就缴纳了本地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在购房时想在鹤壁市使用公积金买房,市民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下面我们看看鹤壁公积金异地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在外地就业并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有我市房管局出具的住房登记信息证明,购首套或二套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首付款比例为所购住房总价的20%。

(五)购买在市房管局有备案的开发商开发的商品住房或购房时间在三年以内的二手房(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日期为准),且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六)有2名以上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做担保。

(七)尚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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