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找到房子还用给中介费吗』房子没买到,还要支付中介费吗?

时间 2023-10-09 09:42金融资讯

关于“还没找到房子还用中介费吗?”没买房还要交中介费吗?很多朋友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情简介:房子没买。

2010年4月,项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邹某的房屋,并先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成交确认书,约定买方拟借款140万元。“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贷款未获银行批准,买受人将筹齐剩余房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中介服务费70500元。但2010年5月,邹某与项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仍未支付中介费。房产中介起诉向某按债务支付中介服务费。

法院判决:房子没买,要中介费。

经审理查明,项某通过房产中介购买房屋,中介履行了义务。因项自身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应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根据《合同法》(10月1日,1999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立合同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订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居间人的服务合理确定。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的报酬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平均承担。居间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订立合同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律师说法:房子没买,需要交中介费吗?

某项目与中介之间的中介合同成立并完成。案件中的房产中介为买受人提供房屋信息服务,促成买卖双方就涉案房屋签订购房合同。房产中介已经履行了《居间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义务,因此有权收取相关中介费。而且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拟借款140万元。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贷款未获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买受人将向出卖人支付现金。购房者不在限购之列,但贷款手续更严格。虽然买方未能顺利获得贷款,但买方承诺自行提高房价并支付给卖方;此外,买方在《居间成交确认书》中确认,买方应向房产中介支付全部居间报酬。此后,买方给房产中介开了欠条,称拖欠房产中介的中介服务费。

综上所述,买受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买卖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来免除向房产中介支付生活费的义务。

以上是关于“我还没买房要交中介费吗?”在此,我们想提醒大家

(“没找到房子还用中介费吗?”不买房还要交中介费吗?)就是这样。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