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公积金贷款

时间 2023-10-08 09:46公积金贷款

日喀则公积金贷款怎么样?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少还利息! 对于日喀则公积金贷款额度、日喀则公积金贷款条件、日喀则公积金贷款利率、日喀则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办理日喀则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罗列出来,一起来看看吧。

日喀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日喀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首套房认定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依据。

3、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有共同借款人的合并计算)的20倍。

各中心不得为满足缴存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而违规补缴住房公积金。

4、因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购买住房所提供的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应是自签订(或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的。

日喀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利率变化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为准,本文利率仅为参考。

目前执行的基准利率为5年(含)期以下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自2015年8月26日起执行。

贷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执行新标准。

日喀则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不得挪作它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理自用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缴存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应当提供证明或材料。

3、管理中心应当对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同时书面通知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受托贷款银行,并说明理由。

4、受托银行应根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贷款通知,在委托范围内与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5、管理中心对一项贷款申请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后,应当立即向受托银行书面通知并随附相关申请材料。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后,按前款规定签订有关合同。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管理中心和借款人、保证人协商同意后,作成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后,送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根据记录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变更合同,附于原合同之后。

6、申请住房贷款时所抵押的房屋评估应到有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重要质押物到有权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发生的各种中介费用和契税由借款人承担。

日喀则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广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和协助扣款证明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的证明;

3、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交付30%自筹资金首期付款证明;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理自用住房的,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可以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由管理中心委托的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质押物估价证明或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借款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贷款手续,代理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单位职工集体贷款的,职工提出贷款申请,委托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日喀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由现行的17年延长至20年,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年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偿还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采用担保人担保方式贷款的借款人,担保人年龄与借款人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以上内容来自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仅供参考。

相信大家看了以后应该有更多的认识了吧,如果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需要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次性把所想知道的问题询问清楚,避免自己来回奔波,所以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这样办理起来会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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