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股票(大港股份原董事长朱林华受贿获刑 接班者林子文已落马)
此前,大港股份两任董事长均涉受贿。除此次获刑的原董事长朱林华,另一涉受贿罪的原董事长林子文,其妹夫已于去年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
大港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亿元,上年同期为3363.1万元。
大港股份原董事长朱林华受贿获刑
就朱林华受贿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林华在担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股份公司)董事长、镇江新区大港街道(以下简称大港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百汇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镇江市江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及XXX、孙某甲等企业和个人在承接工程及结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由其本人或通过亲属,先后43次非法收受上述企业负责人及个人所送现金合计人民币941000元、购物卡面值合计人民币60000元、美容卡充值人民币10000元、人寿保险1份、路易威登牌拎包2只、红木床家具2套、空气净化器1台、笔记本电脑1台、蟾蜍状矿石工艺品1件,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244013元。
就滥用职权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12月间,被告人朱林华利用担任大港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滥用职权,擅自违法决定并指使招商部门、辖区企业主等单位及个人弄虚作假,将大港街道所属集体企业镇江新区大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人民币195134590元汇至地下钱庄关联企业购买外汇36571070美元,先汇入大港街道辖区的江苏江威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德顺祥电气有限公司、江苏信德铜业有限公司、镇江高鹏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外资企业,以实现大港街道虚增外资股本金的目标,应付镇江新区招商引资考核任务,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再由上述企业将虚假增资的美元结汇成人民币192526784.8元返还大港投资管理公司。
上述虚增外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607805.2元,经被告人朱林华指使,由大港街道财政所以开具往来结算票据冲减大港投资管理公司债务的方式,转归大港街道财政承担。
法院因而判决,被告人朱林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物路易威登牌拎包2只、安利牌逸新空气净化器(型号101076CH)1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1台、蟾蜍状矿石工艺品1件、赃款117.95万元予以追缴。
朱林华此前任职的大港股份成立于2000年4月,由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2006年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成为镇江新区第一家上市公司。
朱林华自2009年6月起担任大港股份的董事长,直至2011年5月离职。据大港股份其时公告,朱林华是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大港股份此前披露的朱林华履历显示,其出生于1969年,历任大港街办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镇江新区招商三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局长,在担任大港股份董事长期间还兼任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镇江港龙石化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镇江远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前任董事长及其妹夫均已因受贿被查、获刑
而在朱林华之后接任大港股份董事长职务的林子文,则在2017年被查。
大港股份2017年3月公告显示,董事会于2017年3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林子文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大港股份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大港股份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所有职务。
据大港股份董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上的回复,林子文从大港股份离职后任银山资本总经理。扬子晚报2017年3月31日报道称,镇江新区财政局党委委员、镇江银山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子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6月,镇江市纪检委通报称,林子文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通报内容显示,林子文违反***纪律和***规矩,在组织审查前,多次转移、藏匿非法收受的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隐瞒兼职取酬等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经镇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林子文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大港股份董秘2017年6月回复投资者提问称:“林子文已于2017年3月离开公司,其被查属个人原因,对公司目前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在林子文被查一年后的2018年4月,其妹夫朱俊因利用林子文影响力受贿获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俊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的妹夫,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其利用林某的职务便利,通过林某向下属公司打招呼等形式,帮助请托人承接工程,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以工程回扣款的名义,收受张某、姜某的贿赂共计60.21万元。
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朱俊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预缴);现暂扣于丹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赃款人民币六十万二千一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大港股份业绩下滑,高管陷代持纠纷
据大港股份官网介绍,其作为一家多元化经营型企业,已形成包括高科技新兴产业、房地产开发、园区运营服务三大板块的业务,拥有艾科半导体、新区固废、大港置业等十余家子公司,总资产约70亿元,年利税总额超亿元。
大港股份称,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代建的公租房项目整体交付;至于净利润等亏损较大,大港股份表示主要原因包括全资子公司艾科半导体扩张产能未能有效释放、业绩亏损,房地产存量项目去化速度较慢、财务费用无法消化,计提了较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大港股份副董事长王刚日前陷入一起股份纠纷案。
据5月24日大港股份《关于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公告》,其收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被告王刚未经原告同意,将由其代持的原告股份也设定了质押,违反了双方签署的《代持股协议书》;原告因而要求王刚支付帮助原告代持大港股份股票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合计为2807.6万元。该案将于6月13日开庭。
据大港股份同日公告,因上述股份纠纷案,王刚所持大港股份合计3139.46万股已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目前王刚持有大港股份股票数量为5299.46万股,占大港股份总股本比例为9.13%;王刚持有的大港股份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