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竟成了“高危行业”
一个超级重磅的消息,最高法院通过一项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化利率不能超过一年期LPR的4倍。
什么是LPR?
这个之前讲过,现在简单的说下,就是每个月20日18家银行向央行发私信,报告自己银行愿意出具最低的贷款利息是多少,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利率平均一下就是LPR了。你可以简单理解为市场化的利率,这里挂钩的是一年期的LPR,现在是3.85%,也就是说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得超过3.85*4=15.4%。
先来说一说背景,民间贷款一直都是光照不到的地方,披着普惠金融的衣裳,收着利率高到令人发指的高利贷。我来举个例子,P2P刚刚出来的时候,大家知道利率高到什么程度吗?年化利率100%是非常普遍,年化利率超过十倍也到处可见,大家肯定会说这怎么可能呢?
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个的迷惑性是非常强的,你借1000元扣除200元手续费,再让你提前预支200元利息,你到手的就只有600元,但本金还是按1000元计算,一个月后你就得还1200元,一个月利率就是100%年化就是12倍,这个就是暴利。这个还算是讲道理的,你要是碰到套路贷你借个1万块,可能一套房子都不够还,中间是种种套路,借新还旧不断增加抵押,这是骇人听闻啊。
另外高利贷害惨了一代年轻人,校园贷就是让年轻人付出了身体或者声明的代价。你要是敢不还,种种精神威逼绝对可以让你精神崩溃,通讯录轰炸这都算是文明的,所以高利贷你一旦沾手,哪怕只有几千元可能五年都上不了岸,这个真是令人痛心疾首。
国家也看不下去了,去年10月也是最高法院发布,民间借贷最高利率超过36%,就可以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这个情况才开始略有好转,加上今年的疫情冲击,为了帮助那些缺钱的个人和小企业主,就来了这么一个凶猛的规定,直接把利率下调到了15.4%。现在的花呗、白条、信用卡也就是这个水平,也就是说优质的借款人一定是去找正规的机构,而劣质的借款人只能去找小贷公司了,这里面又那些启示呢?
一、你要是借款人,赶紧把原有的高利贷合同,换成新的贷款合同,这利息成本就大幅降低了,但是你也要小心,你的钱还给了网贷公司一旦他不给你续贷了,这也很麻烦。
二、之前的民间借贷利率这么高,一定是有很多人还不上钱的,所以坏账率非常高,现在利率被逼着往下调,有可能那些贷款机构就要亏损了,如果你的钱拿去放高利贷了,你自己看着办。特别是那些以前左手向银行借钱,右手去放高利贷的中转链条,早点收手免得把银行也拉下了水。
三、站在行业的角度,资本都是逐利的,如果小贷公司不赚钱了,那民间资本一定会往外跑,小编感觉这些钱是不会去存银行的,一定会去买资产,而房住不炒所以对股市算是一个利好。另外也正是因为整个行业吸引力变低,整个行业有可能就开始整合了向寡头聚拢。
四、宏观角度去看,借款人的利息成本降低了,理论上他就可以早点上岸(还清贷款),熬了这么久,出来之后怎么也得庆祝一下,所以还可以促进一点点消费。
最后小编一直觉得高息贷款,虽然说这是一个商业行为,但是害得太多的家庭破败不堪,现在被国家这一刀切也只能怪这个行业当初太贪婪了,一切都是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