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资助中心兰州生源地助学贷款-

时间 2023-08-09 09:30金融资讯

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在即,现将我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贷款政策

01

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皋兰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皋兰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02

贷款额度及用途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03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原则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展期。

04

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LPR5Y:2021-12 4.65%)

05

贷款利息如何承担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高校学生所借的生源地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中央、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借款利息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

8月 8日—9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为控制人流量,避免聚集,建议续贷在校学生采取网上远程办理方式;在校首贷、新生首贷办理请加QQ群623887834,群备注名请备注姓名加电话号码,在群里预约小程序预约合同签订时间。

(二)办理地点

皋兰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1—5723660

建德大厦位置: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家园北侧约50米)

所需材料

(一)首贷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

7.现场采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影像资料。

(二)续贷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办理流程

01

新生首贷

★第二步,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好的时间段前往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签订《合同》;

★第三步,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02

在校大学生首贷

★第二步,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好的时间段前往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签订《合同》;

★第三步,开学报道时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03

在校大学生续贷

★第二步,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好的时间段前往县教育局10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2、3号窗口签订《合同》;

★第三步,开学报道时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高校,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要严格按照皋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办事大厅时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配合测量体温,办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大厅办事人员过多时,可能会采取限流措施,需自觉排队等候。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学生或家长,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告,解除传播风险后再来现场办理。

2.续贷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家长)默认为互为授权关系,学生或者家长一方办理即可,非办理贷款必要人员请勿进入办事大厅。建议续贷学生在网上填写续贷信息提出申请后,委托未外出家长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以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首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4.“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为了不让个人信用留下污点,请贷款到期的学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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