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心第一单“造假”调查(后续)

时间 2024-09-04 09:53贷款新闻
据了解,***引导、企业发起并经营的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目前已有速贷邦等民间借贷中介公司入驻,同时入驻的还有第三方公证机构、律所等等,在这里完成的借贷行为将在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由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监管。

2日下午,记者在温州速贷邦公司看到了这笔民间借贷的合同证书原件,包括速贷邦与借贷双方各签订的居间合同,以及借款合同、抵押贷款的公证书、车管所的车 辆抵押证明,落款日期均为4月25日,也就是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开业的前一天。银行汇款的回单日期为4月26日上午。

速贷邦公司总经理叶振说:胡苏亮确实已经通过了本公司的招聘面试,但还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论他是不是速贷邦的员工,借款手续都是齐备、合规的。他表示,赶在开业做了第一单,确实想借机宣传一下,提高公司知名度。

记者2日下午来到胡苏亮所说的数码产品店。正在打理店铺的员工自称是胡苏亮的合伙人。当记者提出看看入股合同时,该员工表示合伙没有纸质凭证,只有口头协议。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家数码店是从一家大店铺中隔出的半间。该员工说,铺子是从大店铺老板手里转租的。记者提出要看看转租合同文本,该员工表示没有合同,向记者提供了一张5000元的押金单。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通过新浪认证微博称,关于网上爆料,已与鹿城区分管领导沟通,我们一致认为必须查清情况,向社会有个交待。不能让改革创新工作败 在个别不讲信誉、弄虚作假之人之手。3日下午,鹿城区***公布了调查结果,称借贷第一单真实可信,整个借贷过程符合服务中心的流程,借贷双方登记资 料真实、齐全。

民资阳光化合情更需合理

网民认为,尽管从借贷手续等方面来看,官方调查称借贷第一单真实可信,但这笔贷款仍然存在水分。一些受访者表示,温州金融改革正在努力让民间资本 阳光化,改革过程中允许出现瑕疵,但要让改革落到实处、探索试验取得预期效果,就要祛除浮躁的心态,也要将温州民间过去凭借口头协议熟人关系 建立起的商业社会,在阳光化基础上,用法律和制度的准绳加以规范。这样,相关法律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借贷中介,速贷邦曾表示对这笔民间借贷作了前期入户调查,但2日与记者同行的速贷邦工作人员说:没有查看过合股或店铺转租的合同 文本,之前来店里,看到胡苏亮和其他合伙人挺熟的,谈话间也熟悉很多数码产品的专门用语,加上这笔贷款有抵押物,没必要再去查看合同。

浙江省金融法学会理事程学林提出,从第一单贷款来看,速贷邦作为中介平台,提供居间服务,尽管现有法律并没有禁止中介公司员工参与借贷,但员工成为借贷人,难保前期入户调查的公正性不受影响。

浙江省金融法学会会长李有星说,现有法律对中介机构权责的界定并不清晰,尤其是民间借贷中介,本身还属于新鲜事物。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表示,现有法 律规范的重点仍然是借贷方,比如借贷利率约定在什么范围,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要对民间借贷双方的身份进行限制,具体如何限制,还需要深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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